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二次戰後USA佔領區鐵證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67年來台灣一直在美國保護之下,因為台灣是處於美國軍事政府(USMG) 管轄下。

美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爭中將日本打敗的征服者, 是主要佔領權國,中華民國(ROC-in-exile)在台灣只是代理美國的當局,被美國政府包容收留至今的流亡政府。依戰爭法­,美國有責任義務協助本土台灣人成立屬於本土台灣人民的政府,將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驅離台灣。

日本於1945年二次戰後,簽署舊金山和平條約,放棄對台灣主權權利,但是並沒有指定收受國,日本仍然對台灣持有主權義務。因此­, 美日協防條約之防衛範圍含蓋台灣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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