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9日 星期二

“ROC”司法制度或政黨輪替的合法性


“ROC”司法制度或政黨輪替的合法性

凡是一個正常的國家(如美國),經由選舉方式產生國家領導人,當然這其間就會有因為不同政黨的競爭,而出現政黨輪替的現象,然而,不管是否政黨輪替,其國家體制內的司法制度是獨立性的,也不會因政黨的輪替而變質。

Mr. Jack G. Healey, Director of the Human Rights Action Center  2012/07/20 給中華民國流亡集團領導人 this man Ma的一封公開信,其中一段話:

在華盛頓D.C.美國國會,陳前總統的健康和醫療已受到美國民主黨與共和黨議員的關注。這關懷行動極可能逐漸加強,國際上許多前國家領導人也可能陸續加入聲援行列。如果陳總統的健康更加惡化,你將被迫在特赦或任由他病死在獄中之間做一選擇,這兩項選擇的後果都會讓以後台灣的司法制度或政黨輪替的合法性面臨更高度的挑戰』。

至於Mr. Jack G. Healey 會提到『這兩項選擇的後果都會讓以後台灣的司法制度或政黨輪替的合法性面臨更高度的挑戰』,足見他在關心阿扁人權問題之前,必已經深入瞭解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在台灣的現狀,才會提出『合法性面臨更高度的挑戰』之用詞。那麼,在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體制下產生的政黨輪替領導人之合法性又為何將面臨更高度的挑戰 ? 以及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體制下的司法制度又為何將面臨更高度的挑戰 ? 因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被美國(主要佔領權國)授權代理佔領台灣以及收留包容而滯留台灣佔領區的流亡集團,根本談不上國家的資格,所以其司法制度或政黨輪替的合法性勢必理所當然被國際戰爭法所挑戰。Mr. Jack G. Healey的話可以說是講的非常犀利與露骨之語氣,也唯有不知台灣國際法理地位真相的人才會看不懂其含意。

By 蝶衣/內藤 陽子(Audrey Deng)

201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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