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7日 星期四

本土台灣人應該知道二戰後的歷史事實與真相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70年來台灣一直在美國保護之下,因為台灣是處於美國軍事政府(USMG) 管轄下。

美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爭中將日本打敗的征服者, 是主要佔領權國,中華民國(ROC-in-exile)在台灣只是代理美國的當局,被美國政府包容收留至今的流亡政府。依戰爭法­,美國有責任義務協助本土台灣人成立屬於本土台灣人民的政府,將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驅離台灣。

日本於1945年二次戰後,簽署舊金山和平條約,放棄對台灣主權權利,但是並沒有指定收受國,日本仍然對台灣持有主權義務。因此­, 美日協防條約之防衛範圍含蓋台灣在內。


( 圖示 : 這是1945年終戰時的新聞報導影片youtube)

聽懂英文的人自然就懂,那是佔領軍分配圖,看影片9:20 前後之說明即知 ,台灣人若再不因此而去追根究底,那就繼續蠢下去吧!   台灣的法理地位 當然除了影片佐證,舊金山和約是有利台灣的文件, 發生戰爭就有贏與敗, 既有贏與敗,必有雙方和約為憑.以止戰事再發生.












































































( 圖示 :台中CCK足跡館牆壁上美空軍, 陸戰隊徽誌,證實二戰後真正在保護台灣安全的是USA.)










































































( 圖示 :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爭 ,台灣是日本領土, 屬太平洋戰區, 非中國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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