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7日 星期日

臺灣目前國際法理地位 - 日屬美佔

日本裕仁天皇於1945年4月1日下詔書於台灣,實施日本明治憲法,依國際法,台灣已經成為日本神聖不可分割領土之一部份,在國際法理地位上已經不再是殖民地了。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67年來台灣一直在美國保護之下,因為台灣是處於美國軍事政府(USMG) 管轄下。


美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爭中將日本打敗的征服者, 是主要佔領權國,中華民國(ROC-in-exile)在台灣只是代理美國的當局,被美國政府包容收留至今的流亡政府。依戰爭法,美國有責任義務協助本土台灣人成立屬於本­土台灣人民的政府,將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驅離台灣。


台灣人民有知道台灣歷史真相的權利,台灣人民也有拒絕被隱瞞事實真相的權利,而且,這2項權利與自身的幸福與命運息息相關,誰都不能剝奪,剝奪者就是泯滅良知的罪人。本土­台灣人如果繼續保持沉默,美國會認為我們本土台灣人很心甘情願被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統治,任由賤踏本土台灣人尊嚴,剝削本土台灣人,奴役本土台灣人,美國縱然心裡想幫忙,也­莫可奈何。


日本於1945年二次戰後,簽署舊金山和平條約,放棄對台灣主權權利,但是並沒有指定收受國,日本仍然對台灣持有主權義務。因此, 美日協防條約之防衛範圍含蓋台灣在內。


臺灣目前國際法理地位是"日屬美佔"。


依萬國公法台灣的主權仍在日本天皇手中, 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 台灣被美國軍事佔領中( 當年由麥克阿瑟將軍給蔣介石一號命令代理佔領, 導致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滯留至今)。


之前,台灣人民總是不知從那裡傳來的謠言恐慌的消息,說美國會放棄台灣,美國害怕中共的軍事武力,然而,只要了解台灣的國際法理地位真相, 以及瞭解美軍在西太平洋的軍事佈署,就會明白台灣其實是很安全的, 唯一的問題是藍綠(KMT&DPP)在台灣的坐地分贓, 只圖個人政治利益 , 假民主選舉搶食權位之利,差別只是在朝或在野,餅分的大小塊之別而已。


台灣周邊海域一年四季都有美日軍在聯合演習與巡防。銅牆鐵壁, 天羅地網, 保護著台灣。


By 蝶衣 ( Audrey D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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